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福建省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创新“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工作机制,按照“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总体思路,坚决纠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平和县疾控中心原副主任陈文良、安厚镇便民服务中心职员庄景钦骗取医保基金问题。2018年间,时任大溪镇卫生院院长陈文良与时任安厚镇计生服务中心职员庄景钦共谋利用他人医保卡,在大溪镇卫生院办理虚假住院,骗取药品价值合计3.61万元(人民币,下同),共造成医保基金损失6.09万元。2021年4月,陈文良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庄景钦受到政务降级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已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医保基金损失已退赔。
周宁县咸村镇梅山村村委会违规套取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款等问题。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梅山村村委会通过虚增工程款方式,套取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款7.71万元和村委会食堂工程款1.53万元,用于账外村务支出等。梅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汤友昨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1年6月,汤友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违规套取资金已退缴。
上杭县稔田镇石牌村村委会委员兼报账员黄桂林违规挪用村集体山林租金问题。2019年5月至2021年4月,黄桂林利用保管石牌村2018年山林租金的职务便利,挪用2.77万元用于个人还贷和日常开支。2021年7月,黄桂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挪用资金已退缴。
通报指出,上述案例中,有的弄虚作假,骗取医保基金;有的虚列开支,套取民生项目工程款;有的与民争利,挪用村集体资金。这些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挥霍群众信任,侵蚀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坚决查处。
通报强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人民至上、扛牢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共性需求和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发展亟待解决的痛点难点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的民生历史遗留问题,拿出实招硬招,扎实开展“点题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解决好群众最急最难最忧最盼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监督检查工作,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围绕省纪委监委确定的18项选题和各地“自选动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相关部门责任,推动“点题整治”走稳走实走深;要持续推进监督下沉、监督落地,发挥乡镇纪委“尖兵”作用,把主要时间、精力和重点下沉到村组,找准职责定位、聚焦关键少数,在实践中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打通监督“最后一公里”;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严查整治中发现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不断提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综合功效,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