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趟跑偏的“慰问”

时间:2016-10-12浏览:2969

 在福建省某省直机关副厅长姜宏峰(化名)的职业规划中,再踏踏实实干两三年,就能光荣退休,好好享受天伦之乐了。

  然而让老姜始料未及的是,一封寄往省纪委的举报信,打破了他“退休前不出事”的美好愿景。

  “自己参加工作30多年,也多年担任领导职位,感觉自己政策水平、法纪意识还比较强,没想到在那件事上触了礁,真是非常后悔!”

  打破沉寂的举报信

  几年前的一个夏天,青藏高原迎来了一拨特殊的客人——时任某市市直机关局长姜宏峰带队的慰问团。该团此行“旨在”对在西藏自治区达孜县进行法律援助的律师吴某进行慰问。团队一行9人,既包括市直机关的干部,也包括市律师协会的会员。

  在9天的行程中,碧波浩瀚的青海湖、雄伟壮观的布达拉宫、奔腾不息的雅鲁藏布江、壮美茂盛的鲁朗林海等风景名胜地,均留下了慰问团到此一游的足迹。而达孜县却始终没有等到它远道而来的客人们。

  行程结束后,姜宏峰等人在单位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公共经费中共报销4.9万余元。

  如果没有那一封举报信,也许这趟内容丰富的“慰问”之行就将成为他们共同守护的小秘密。

  2015年初,福建省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姜宏峰带人去西藏进行公款旅游的问题。

  “根据收到的举报材料,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五类线索处置方式及标准,我们认为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查清了只能给予轻处分或批评教育。因此决定对姜宏峰开展谈话函询。”省纪委纪检监察一室负责人说。

  记者了解到,早在2013年10月,省纪委就会同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对信访、巡视、审计、办案等环节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都纳入谈话函询的提醒范围,及时开展批评教育。

  去年9月以来,省纪委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问题线索五类处置方式相结合,进一步明确谈话函询的相关原则和标准。

  据此,省纪委向姜宏峰寄送了《函询通知书》,要求对来信反映其公款旅游一事作出答复。“收到通知书之后,姜宏峰对情况进行了一定说明,也及时退回了有关费用。但从外围了解的情况看,个别环节还存在出入,一些关键性的情节也没有交代清楚,因此决定正式对姜宏峰进行谈话。”一室负责人表示。

  触及灵魂的红脸出汗

  “真心感谢组织对我的提醒和关爱,谢谢!谢谢!真的谢谢!”谈话结束后,满头冒汗的姜宏峰紧紧攥住省纪委一室谈话人员的手,攥完后放开,放开后又攥,反复不止。

  而谈话之初的场景,却是与这一幕截然不同的画风——

  2015年10月26日,省纪委正式找姜宏峰就其带队公款旅游问题进行谈话。“刚进谈话室的时候,老姜精神状态比较昂扬,印堂发亮,侃侃而谈,还有意无意地透露他的人脉关系。”参与谈话的一名省纪委干部告诉记者。

  “我们这次找你谈话,是组织在给你说明情况的机会。希望你端正态度,如实说明公款旅游的情况。”谈话人员板起面孔。

  “2010年6月,我们局选派了一名律师赴西藏达孜县开展法律援助服务。此后,在该律师志愿服务即将期满时,由我带队赴达孜县,慰问该律师并开展对口援助活动。”姜宏峰向谈话人员简要交代了相关情况。

  “在慰问期间你们进行了公款旅游,这是怎么回事?”

  “说实话,以前机关单位公款考察并顺带旅游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很少听说哪个干部因此受处分了,所以自己当时就随了大流。要是放在现在,那是绝对不敢的。”

  “你不要找借口。你翻翻当年的《纪律处分条例》,看看公款旅游是不是违纪行为。”

  “我们主要还是去慰问。”

  “宏峰同志,据我们了解,这名律师在你们去西藏之前就已经回到了福州,而且你们也知道这情况,但你们依然专程跑了一趟,且行程均为旅游观光,这算什么慰问?这就是典型的公款旅游!”

  “这个……我确实……”姜宏峰没有料到,自己原以为可以蒙混过关的关键细节,其实早就被纪委人员摸了个透。汗珠从他的额头上不断渗出,他端起谈话人员递来的水杯,一口接一口地闷头喝起水来。

  谈话人员放缓了语气,“宏峰同志,其实组织上已经掌握了情况,希望你能够把握住这个机会,向组织如实说明情况。组织也会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来处理你的问题。”

  在谈话人员的开导和提醒下,姜宏峰慢慢卸下了心中的枷锁,逐渐交代了自己组织公款旅游的前后经过。

  “在得知律师已返回福州之后,我本该取消所谓的‘慰问活动’,但由于享乐主义作怪,党性原则丧失,我依然带队前往,最终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姜宏峰感慨万分,“感谢纪委同志对我的批评提醒,这是我参加工作30多年来第一次受到如此刻骨铭心的教育,第一次从灵魂深处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

  教训也是宝贵的财富

  在单位中层干部冯玉淑(化名)眼里,最近一年来,姜厅长对大家的要求似乎严苛地有点不近人情。

  “去年底,我原本计划在因公前往乌鲁木齐开会之后再自费旅游几天。向姜厅长报告后,被他严肃拒绝,并表示我的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变相公款旅游之嫌。”

  “也是在去年底,单位下属的协会要召开座谈会,会议地点拟定在某景区附近。姜厅长认为这样不妥,要求更改会议地点。”冯玉淑告诉记者。

  感到变化的,不仅仅是冯玉淑一人。据姜宏峰单位的干部介绍,去年下半年以来,姜宏峰在所分管部门的有关会议上,多次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部门公共经费管理提出要求,而“这在以前并不常见”。

  行为的变化,源于意识的提高——“这次教训也是我人生中宝贵的财富。我不仅认识到自己在作风建设上的不足,而且更意识到,我肩负着沉甸甸的管党治党责任,必须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纪律建设,不让别人重蹈我的覆辙。”姜宏峰说。

  姜宏峰思想行动的转变,正是谈话函询要起到的效果。“谈话不是简单地‘一谈了之’,而是要通过咬耳扯袖,让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感到组织的关心爱护,进而自觉成为党纪党规的践行者和宣传员。”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为实现教育和挽救干部的目的,福建省研发启用了监督执纪信息管理系统,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作为检查工作的标准,督促围绕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加以教育提醒,使有关党员干部幡然醒悟、回到正轨。

  “此外,我们还确立了‘三个优先谈’原则。对初次反映且问题轻微的优先谈;反映新提任的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问题的优先谈;发展潜力较大的年轻干部且反映问题比较笼统的优先谈,尽可能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省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如今,福建已在省、市、县三级全面实施谈话提醒机制。今年1至8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对10480名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是去年全年谈话函询的总人数的近两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