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纪委工作职责
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在院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一、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构建惩防体系建设。
二、协助学院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三、及时传达上级纪委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联系实际制定和修订学院有关党风党纪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监督检查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特别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维护党纪、政纪和各种法规制度。
五、受理各级党组织、党员、群众对党的纪律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述及建议等,维护党员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
六、按党章和相关党纪规定查处学院党员和各级党组织违法违纪案件,纠正不正之风,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七、进行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八、指导全院各级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搞好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九、向党代会或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十、完成院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