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

时间:2007-04-03浏览:3624

莆田市机关工作人员五条禁令

    一、严禁收受“红包”、礼金。
    二、严禁干预招标投标。
    三、严禁参与玩牌赌博。
    四、严禁乱收费、乱罚款。
    五、严禁刁难、拖拉办事。
    违反上述禁令者,一经查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先予以免职或调整工作岗位,或直接确定当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再视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
    本禁令由莆田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