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职院纪[2006]9号
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
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2007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过一个欢乐祥和、廉洁喜庆的元旦、春节,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闽委教纪〔2006〕4号)和市纪委关于200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反对奢侈浪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营造廉洁过年的氛围
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安排部署,加强对广大党员、教师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和廉政宣传教育。一是学院各处、室、系、部要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网、墙报、系刊等宣传媒介上开辟廉洁自律宣传专栏,积极宣传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和廉洁自律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二是学院将按照市纪委要求于2007年1月开展党风廉政电教片展播月活动,组织全体党员观看《沉重的代价》、《天网难逃--李友灿巨额受贿案警示录》等电教片,集中展现和剖析腐败成因,使广大党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身观、价值观,做到自警自律。三是学院纪委将于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召开学院有关处、室、系、部负责人和廉政监督员座谈会,传达学习省、市、学院关于07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的文件精神,各部门负责人也要组织本部门的教师员工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广泛深入、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营造廉洁过年的良好氛围。
二、增强自律意识,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
学院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各项纪律和规定。一是学院行政机关各处、室和各系、部领导干部一律不准收受下属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准接受下属各单位或个人赠送的土特产品或其他礼品。二是各部门和个人不准到上级机关所在地或领导居住所在地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土特产品或其他礼品。三是严格遵守以下八项规定: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凡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照规定处理;严禁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禁以拜年为名“跑官要官”;严禁接受单位、企业或私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宴请(含年夜饭、元宵宴)等;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和违反规定滥发钱物;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一律予以免职,再按有关规定处理;严禁领导干部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严禁公车私用。
三、弘扬艰苦奋斗作风,严禁奢侈浪费行为
学院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八荣八耻”和“两个务必”的要求,认真执行省、市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从简、节俭的安排节日期间的活动,精简各类不必要的节日庆典和联谊活动,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大力精减会议,减少接待应酬,把精力和时间放到深入基层倾听师生呼声、帮助困难师生解决实际问题上。
四、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
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处、室、系、部要安排好值班、护校工作,在寒假放假前要要求教师和学生检查好教室、宿舍等的用电和用水开关,确保过一个平安、和谐、廉洁的元旦、春节。
五、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
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带头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管好本处室本系部、本科室干部、职工,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对于那些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到位,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行为和严重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希传达贯彻执行。
学院纪委的举报电话:0594-7659335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监察 节日 学院 廉政建设 反腐败 通知
抄送:省委教育工委、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本院机关党总支、工会、团委、直属科室、本院领导、存档(2)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06年12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