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时间:2007-04-03浏览:2927

中共莆田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成效,全面落实省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八次全会精神,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齐心协力谋发展,万众一心搞建设,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两个务必”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精神境界要高。党员干部的精神境界,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综合体现,决定着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党员干部必须切实做到:   
  1、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到学有所得、得有所用、用有所行、行有所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解决好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问题,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加强道德品质修养。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做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做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做学以致用、用有所成的模范。通过学习,真正学出理论武装的水平,学出加快发展的信心,学出开拓创新的勇气,学出抓好落实的办法。   
  2、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解决好“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的重大问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持把广大群众是否赞成、是否受益作为决策和工作的重要依据,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使各项决策和工作真正体现群众的愿望、符合群众的利益,使群众从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长期的更多的实惠。切实关心群众的生产生活,多到困难大、群众意见多、工作基础差的地方去,团结群众克服困难,加快发展。   
  3、坚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两个务必”作为为人处事的根本要求。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反对急功近利的浮躁习气。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刹住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追名逐利的歪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弘扬甘于奉献的革命精神,勤俭办事业,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努力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始终与人民同甘共苦。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把讲大局、讲团结作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和省委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站在全局利益考虑问题,围绕全局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自觉地把各地各部门的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发展中体现价值、发挥作用、检验成效。严禁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杜绝“中梗阻”现象,保证令行禁止、政令畅通。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良好局面,倍加顾全大局,倍加珍惜团结,倍加维护稳定。
  二、发展意识要强。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发展意识,带领全市人民齐心协力高举发展的旗,千方百计攻克发展的关,脚踏实地做好发展的事。   
  1、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推动发展。要从市委做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引导全市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要从领导就能断案、管理就是审批、服务就要回报、办事就靠文件、创业就求保险等不合时宜的旧观念中解放出来,增强依法治市、以德治市、管理就是服务、服务就是责任、办事立足实际、工作不等待观望、创业敢冒风险的意识,使干部群众的思想观念更加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   
  2、进一步树立齐心协力抓发展的良好形象。要用发展来树立形象,用发展来考核干部,用发展来凝聚人心,用发展来克服困难,用发展来化解矛盾,用发展来解决问题。不论在什么岗位、从事何种工作都要围绕发展、开动脑筋,想办法、办实事,真心实意献策献力。要带头并带动全市干部群众热爱莆田,维护莆田发展的形象,做到不利于发展的话不说,不利于发展的事不做,有利于莆田发展的话多讲主动讲,有利于莆田发展的事敢做积极做,尤其是有利于发展的难事更要敢做并认真做好。
  3、进一步强化项目带动的意识。把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作为加快发展的核心内容来抓,把城市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细化为具体项目,把精神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细化为具体项目。做到国有、外资、民营“三头”并进,依靠情感、诚信、服务、保护、多予、少取六项措施招商引资上项目。实行专职专人抓项目、组织效能督查促项目、加强环境建设保项目。重点抓住大项目不放松,争取项目,跟踪项目,服务项目。认真落实项目建设领导挂钩责任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项目带动的成果来检验工作的成效。
  三、工作作风要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感、事业心,以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振奋精神,埋头苦干,履行职责,推动发展。          
  1、在职在岗,有位有为。各级领导班子要明确分工,权责统一,督促班子成员落实所分管的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在职还要在岗,在岗还要有为。要在其位,谋其政,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该负的责任要勇于承担,该管的事要主动管,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不能遇到问题绕道走,有了矛盾就上交,有了风险就缩手。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由于责任不落实导致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作风漂浮、马虎应付、只要官不做事的干部要坚决调整。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也要充分发挥每一位领导干部独挡一面的作用,在全市形成想干事、敢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良好局面。 
  2、敢字当头,开拓创新。党员领导干部要敢想敢干、敢闯敢试、敢抓敢管、敢作敢当,带头创新,支持创新,组织创新,以思想观念的创新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对有困难的事想办法干成,对有风险的事敢于去干,对有矛盾的事通过干成工作消除矛盾。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对于基层的实践探索,要按照“先干不评论、先试不议论、实践作结论”的要求,允许试,鼓励干,不随意贴封条、扣帽子、打棍子,努力在全市营造崇尚创新、敢于创新的良好氛围。 
  3、同心同德,形成合力。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宣传、动员群众,把群众的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上来,把全市上下、方方面面、海内海外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加快发展上来。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带头把精力花在发展上,把智慧用在发展上,把干劲使在发展上,用发展的实惠凝聚人心,用紧张有序的工作收拢干部的心,用优质的服务打动企业家的心。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放手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真正形成全市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4、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民意,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通过抓落实来体现作风转变的成效,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从具体事抓起,推动工作。少说多做,说到做到,说好做好,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落实,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增强诚信意识,说过的话要算数,承诺的事要兑现,布置的工作要认真落实。作决策,定一项是一项,项项算数;干工作,干一件成一件,件件落实,用自己的言行树立党委政府的诚信形象。 
  四、自律要求要严。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严以律己,勤政廉政,以人格的力量去影响干部,带动群众。 
  1、把握自己,守住防线。带头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构筑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等各项规定。自觉兑现向全市人民作出的廉洁从政的承诺,取信于民。不仅要严格管好自己及配偶、子女,还要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一级管好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 
  2、公道办事,正派为人。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在干部工作中体现对人民负责、对工作负责、对组织负责,也对个人负责。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能对党对人民负责的人。树立公正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不以个人关系、亲疏、好恶而为之;公正考核、评价、使用干部,重发展实绩但不简单以数字取人,重群众公议但不简单以票数取人,重“四化”方针但不简单以文凭年龄取人,重干部标准但不简单以求全取人,重竞争激励但不简单以考试取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原则,讲公道话,办公道事,做公道人,敢于以正压邪,弘扬正气。决不能在群众中散布小道消息,误导群众,更不能挑起事端,制造矛盾。 
  3、廉洁奉公,勤政为民。领导干部要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勤勤恳恳做事,带头做到既讲廉政又讲勤政,既讲干事又讲干净,既讲艰苦又讲奋斗。绝不能利用职权为亲属、朋友承揽工程和其他业务拉关系,做手脚。要一心扑在事业上,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在推动发展中建功立业。带头树立推动工作的形象、以主要精力推动工作的形象、能够带领干部群众推动工作的形象、干部群众愿意跟着你一起推动工作的形象,防止和反对借干事谋私利和不犯错误也不干事的倾向。 
  4、发扬民主,接受监督。各级党委要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各级政府要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监督权。各级领导干部要坦坦荡荡,光明磊落,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党内监督;自觉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及离任审计;自觉接受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团体、新闻舆论、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听取意见,加大整改力度,切实履行好职责。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推动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 
                                   中共莆田市委 
                                   2003年9月24